貝嘉醫生的文章

曾於2007年10月5日刊登於信報副刊 - 香港家庭醫學學院趙安慈醫生

報載政府打算補貼普通科的門診病人,特別是草根階層、長期病患者去看附近的私家醫生。計劃的目的是減低排隊看門診的苦況,並騰出空額繼續收新症,讓醫管局專科門診的病人有一個出路,從而減低昂貴的專科門診支出。這計劃以天水圍作試點,成功便推廣至其他地區。這計劃有兩點值得討論,一是錢的問題,二是「外判」質素的問題。

醫管局和政府的數是這樣計的:公立診所的醫療成本近 300 元,私家醫生則是低於180 元,若政府給 55 元至 135 元私家醫生,可減去 300 元的支出,真是「賺到笑」。不過要指出的是,政府普通科的病人多是長期病患者,如血壓高、糖尿病、肺氣腫,若每次病人拿兩個月的藥,則成本 300 元一點也不貴,而私家醫生的100 至180 元連診金藥費,通常是指傷風感冒的「輕病」,不看醫生也自己會好的病 (Self-limiting disease),而不可能是兩個月藥的長期病 (Chronic illness)。

背起全民醫療 ?

另外,政府這計劃是變相增加門診名額,但是言名額是否「無限」呢?若每年四百九十萬人次的病人,為了減去排隊輪籌的代價,全部都被補貼去看有服務質素的私家醫生,那麼門診便有四百九十萬人次去看新症,政府便是直接 (用公共門診) 和問接 (補貼私家醫生) 去為九百八十萬人次提供醫療服務,是否意味政府願意承擔全民的基層醫護?但現時本港的基層醫護,85% 由私家醫生提供,大部分是「個體戶」,政府是否決家以後「出糧」給所有醫生呢?這樣的後果,是否意味香港會走英國國家衛生局 (National Health Service-NHS) 的路線,背起全民醫療 ─ 基層至醫院至療養 ─ 之責?政府是否有這份使命及擔待,拭目以待。

至於『外判』質素的問題,報上只寫參加計劃的私家診所須接受當局監管,包括醫管局會制訂各類疾病診症費用,以免出現濫收;醫生的醫療服務和水平也要符合要求,若有需要,醫管局會派醫療人員作突擊審查。

由此可見,政府的監管只局限於收費層面,而突擊檢查是確保服務質素的唯一門路。讀者認為這些足夠嗎?

較早時曾接收《信報》訪問的英國列斯特大學貝嘉教授 (Richard Baker),在 2000 年曾撰文討論英國基層醫護改革的大方向,也許有值得我們借鏡的地方 1

確保質素 三大方向

文章提到三大方向,以確保全國的醫療服務質素:

(一) 成立一個制定全國質素指標的單位: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linical Excellence (NICE),負責制定「臨床指引」,確立準則,包括疾病治療及藥物使用建議。NICE 的成員由衛生專家、NHS人員、大學教授、衛生經濟學家和病人代表組成。

(二) 成立「國民服務架構」 (National Service Frameworks – NSFs),目標是改善地方服務。

由此可見,英國的醫改,有規劃、有組織:NICE負責確立標準,NSF負責落實推動,因應各區不同的需要,訂立合乎現實環境需要的目標,循序漸進、按部就班。以糖尿病為例,護理的標準可分為十二級,到了2013 年,NHS期望所有地區都逹到最佳標準。在某些地區,護理可能已極佳,便只需致力保持水準;但在另一些未如理想的地區,NSF便可能決定設立一個糖尿病網絡,或策劃另一個護理程序,並且將參與護理的人員,糖尿病患者,滙集起來,一起策劃地方上的改善。鼓勵病人参與改善醫療服務水準,是本港最值得學習的地方之一。

(三) 成立監察系統 (Commission for Health Improvement),定期派員巡查各地區診所,向政府滙報及作出建議,包括把不合規格的單位剔除。而「用家」亦可藉每年一度的全國調查,反映意見。在2000年,NHS便是從十萬人的 Annual National Survey,得知國民不滿等候時間太長,而設立了「健康中心」(Walk-in-centres),由經驗豐富的護士管理,全天侯開放,毋須預約,服務包括:就偒風感冒及其他輕傷、皮膚問題提供治療等。

最後值得一題的是,自 2005 年,英國的前線家庭醫生,必須經過系統的家庭醫學培訓,並已考取「院士」資格MRCGP (英國皇家全科醫學院院士),相等於香港的FHKCFP (香港家庭醫學學院院士)。

1. Baker R. Reforming primary care in England – again – plans for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care.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Primary Health Care; 18:72-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