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層醫療服務質量
曾於2007年3月16日刊登於信報副刊 - 香港家庭醫學學院陳國維醫生
近來報章雜誌常有醫療服務質量的探討。筆者試從病人、醫護人員和醫療費用承擔者的角度,談談基層醫療服務的質量。
病人不同顧客
什麼是服務質量?一般商業角度視『顧客至上』為優質服務的準則, 但顧客又以什麼為上呢?有顧客以好產品、平價錢為優質服務,亦有顧客快捷妥當為優質服務,不同客人有不同需要,優質商業服務標榜『以客為先』的概念。基層醫療服務也是服務,「顧客」包括健康或患病的普羅大眾,所提供的,應是以『病人為本』的服務。隨着經濟發展,人們對基層醫療服務,已經從上世紀五、六十年代的基本需要,進而對質量有所要求。但即使市民當裕了,要求高了,選擇多了,在本質上,基層醫療服務與其他的商業服務也不盡相同,原因有以下三點:
1. 基層醫療服務的對象是全民的:一般商業活動的產品,設計及收費上都針對特定的目標消費群,消費者亦可因應自己的經濟能力和需要,選擇採用或不採用產品;基層醫療服務,是不論貧富都需要的,雖然公營和私營的基層醫療在選擇性、舒適性和輪候時間上有所差別,但在醫療層面上,好的基層醫療服務,應該是人人皆有機會獲取,不能是「有錢有得醫,無錢冇得傾」。
2. 基層醫療服務的成本是相對性的:基層醫療服務的財政來源,不論是政府資助、社會醫療保險、商業醫療保險,都需要某種形式的補貼。由於資源有限,提升對某一類病或病人服務的資助,間接就是降低對其他病例或病人的資助。
3. 病人就是病人,不是「顧客」,「病人顧客」也不會永遠是對的:醫療是一個很專門的學問,博大精深,一般的老百姓只能一知半解,他們對基層醫療的要求,有時是不恰當的,例如不少市民常要求作不必要的身體檢查,還以為「畀得起錢,做多好過做少」,卻對其中的利弊,懵然不知。
醫護人員要對病人的健康負責,以維護病人最高利益為準則,進行醫療判斷和服務。因此,把優質商業服務的一套準則,全搬到基層醫療服務上,是大錯特錯。
釐定基層醫療的服務質量
那麼怎樣釐定基層醫療的服務質量呢?在基層醫療服務架構上的利益相關 (Stakeholder) 有三方,簡單來說,就是病人、醫護人員和醫療費用承擔者。他們對醫療服務的質量要求不同:「在適當的時候,對適當的病人,作適當的治療」(The right treatment to the right patient at the right time),只是醫護人員對醫療服務質量的看法;病人的看法,少不免會有一般消費者的心態,重視服務是否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醫護人員肯負責及收費合理;醫療費用的承擔者,例如政府或醫療保險機構所關注的,則是醫療融資是否充份利用,重點是以服務的覆蓋面及成本效益為主。
醫療服務的六大優質目標
美國的國家醫學研究所 1 ,綜合各方意見,提出二十一世紀美國醫療服務的六大優質目標是:
1. 安全 (Safe) 減少醫療失誤,避免對病人造成傷害。
2. 有效 (Effective) 對所有可能穫得利益的人,提供與現今專業知識相符合的醫療服務,避免服務利用過度或不足。
3. 病人為本 (Patient-centred) 臨床判斷要考慮及尊重病人的權利、需要、價值觀。
4. 及時 (Timely) 縮短等候時間,避免拖延救治。
5. 有效率 (Efficient) 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費,減少醫療廢物的產生。
6. 公平 (Equitable) 醫療服務不應該因為個人的性別、種族、地理或經濟能力而有所分別。
你同意嗎?
1. Institute of Medicine: Crossing the Quality Chasm: The IOM Health Care Quality Initiative http://www.iom.edu/CMS/8089.aspx
|